《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印发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以生物燃料乙醇为代表的生物能源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是国家战略性举措,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形势下,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不但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调控粮食市场,而且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和区域经济发展。

   《方案》强调,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立足国内供应,科学有序推进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着力处理超期超标粮食,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提高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推动先进生物能源产业发展;着力落实东北振兴战略部署,建设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基地,为促进我国替代化石能源、减排温室气体、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做出新贡献。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严控总量,多元发展”、“规范市场,有序流通”、“依法推动、政策激励”的基本原则,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科学合理把握粮食燃料乙醇总量,大力发展纤维素燃料乙醇等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场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创新体系初步构建,纤维素燃料乙醇5万吨级装置实现示范运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5年,力争纤维素乙醇实现规模化生产,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技术、装备和产业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此外,《方案》还部署了保障生物燃料乙醇供应、积极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创新发展、强化保障落实等五项重点任务。